为进一步推进我院电子政务工作,加强效能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实行电子公文双向流转的通知》(皖教秘〔2011〕288号)和《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实行电子公文双向流转的补充通知》(皖教秘〔2011〕356号)要求,我院自10月10日起,将全面推行与省教育厅之间电子公文双向流转工作(即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接收和报送公文)。目前,学院已利用电子政务系统通过省教育厅信息中心与委厅建立联网设置。
自10月10日起,除涉密文件、装订成册的如申报材料、附件过多(超过10页)等文件仍以纸质文件传输外,其他上报委厅的公文(具体范围是:主送和抄送省教育厅的文件、工作简报、信息期刊等信息资料)须扫描成PDF格式(扫描分辨率为200dpi),一律通过电子政务系统(该系统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呈报委厅,请各部门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电子政务双向流转工作,进一步共同提高我院办公自动化水平。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实行电子公文双向流转的通知》(皖教秘〔2011〕288号 )








附件2、《关于全省教育系统实行电子公文双向流转的补充通知》(皖教秘〔2011〕3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