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教职工医疗费报销文件的有关规定,2012年度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即将开始。
一、各类人员医药费审核报销时间:
1、12月3日——12月17日。
2、双休日不办理报销。
3、2012年度职工医药费审核报销截止日期为本年度12月17日。
二、报销要求:
1、请有关部门负责通知离、退休人员以及各部门的在职职工,严格按照报销时间到校医院报销,过期不再补报;
2、门诊医药费报销必须是属于25种慢性疾病范围;
3、住院医药费审核必须是本人的出院小结、住院医药费原始发票及明细清单;
4、报销的发票,必须是经校医院同意后并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发票。
三、教职工医药费审核报销地点:校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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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