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基本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门诊医药费审核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类人员医药费审核报销时间:
1、12月2日——12月13日(双休日不办理报销)。
2、根据财务处年终决算要求,2013年度教职工医药费审核报销截止日期为本年度12月13日。
二、报销要求:
1、请有关部门通知离、退休人员,各系部、处室通知所属在职人员,严格按照上述报销时间到校医院履行报销手续,过期不再补报;
2、报销的医药费必须是属于门诊25种慢性疾病范围;
3、报销发票必须是经校医院同意后在定点医院就诊的发票;
4、住院医药费审核凭本人出院小结、原始住院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报销。
三、教职工医药费审核报销地点:校医院。
联系电话:5975120
BB贝博平台官网入口校医院
2013年11月26日